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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惨绝人寰的大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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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藤蔓上摘茄子还容易。人要是躺在地上的,直接用脚在小腹上踩。紫黑色的心肝就像只吃饱了草料的兔子样,“啪”得一下就会从胸腔里跳出来。孙天宝汗珠子摔八瓣地费着力气捉住的“两脚羊”,心肝大多都孝敬给了胡黑驴。他收下了他送去的厚礼,还敢把他送到衙门里去治罪?用孙天宝的话说,他和胡黑驴是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,是一个犁杖上的两头驴子。两个人同走一条道,同穿一条裤子,用一个鼻孔出气,用一张嘴巴说话。他要是被县太爷砍了脑壳,胡黑驴这厮也活不成。有地保胡黑驴这颗大树罩着,孙天宝吃起“两脚羊”来更是有恃无恐,他一点也不怕他。胡黑驴自然清楚这一点,他只想吓唬吓唬这位不怎么听话的兄弟。真要把孙天宝送到衙门里去治罪,他也没这个胆,这人揪着他的小辫子哩。

    看着孙天宝闷闷不乐的样子,胡黑驴知晓玩笑开过了头。他故作亲热地拍着孙天宝的肩膀说:“老兄,我劝你少吃上几嘴!那玩意不是什么好东西!看看你的眼珠子,还会不会转?红得跟鸡屁股样!”

    人生来就是吃五谷杂粮的,一旦吃起自个儿的同类就不再是人了,而是豺狼虎豹和毒虫猛兽。吃过“两脚羊”的人只要看他的眼珠子就能看出来,他们的眼睛就像豺狼一样布满了蜘蛛网样的血丝,看人时直直地盯着看,眼珠子再也不会灵活地转动。活生生的人,在他们的眼里已不再是人,而是一盘盘美味可口的下酒菜。

    孙天宝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吃“两脚羊”时的情景。那是在大旱的初年,他的胆子还没有眼下这么大。他的女人刚刚饿死,他和儿子饿得快下不了炕了。这时候一个五六岁的外乡娃娃像只麻雀样,懵懵懂懂地撞到他的屋里来讨饭吃。他眼睛一亮,身子蛇一样麻溜地从炕上滑下来一把抓住了他。当那个娃娃得知他要把他吃掉时,跪在他脚下磕头像捣蒜一样声响。他黝黑的脸蛋和禽满泪水的双眼像两块铜子一样,至今还在他面前闪闪发光。就在他拿着杀猪刀哆嗦着不知该怎样下手时,胡黑驴来了。他一把揪住这个倒霉的娃娃,眼也不眨一下就用尖刀刺穿了他单薄的胸腔。这只“羊”连叫也没来得及叫一声,就死在了胡黑驴手中。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,孙天宝第一次尝到了“羊”肉的鲜嫩。老话常说“人肉是咸的,鳖肉是甜的!”吃人肉还省下了买盐巴的钱,何乐而不为?况且这东西与粮食相比,太容易弄到手了!自打吃过一次人肉,孙天宝的心变得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还要硬。大旱之年啥东西都缺,唯一不缺的就是两脚羊。这东西就像山坡上蹦哒的蚂蚱,要多少有多少!他自己也说不清,在这几年里究竟吃过多少只“羊”了。只要他饿了首先想到的是去捉“羊”,而不是去找粮食。村里有很多庄稼户们吃过“两脚羊”后得怪病死掉了,他非但啥事也没有,身子骨像是二十来岁的后生样越来越硬朗。他吃“两脚羊”已吃出了经验,他只吃那些鲜嫩的“羊”,最好是十七八岁以下还没长成的嫩家伙。老“羊”他一概不吃,即使饿死也不能吃,吃老“羊”风险太大,得不偿失!自从能隔三差五地吃上两脚羊,孙天宝再也不用为锅里无米而发愁了,令他烦心的是他那个瞎瞎儿子却不肯给他一起吃两脚羊。儿子说他竟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连猪狗都不如,还经常威胁他要去报官。对这个儿子他又气又恨,他每天除了填饱自己的肚皮外,剩下的事就是想办法喂饱儿子那张嘴。儿子还小吃不了多少东西,再说他还年轻有的是力气能应付过来。对于能否熬过眼前这场饥慌,在饿得只剩二十多口人的孙家沟孙天宝有着满腹的自信。在如今村人都为如何活下去而发愁的时候,孙天宝却有一个野心勃勃的不可告人的志向——做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土匪,过一种随心所欲的日子,毕竟天天吃两脚羊不是长远之计。在孙天宝眼里,这世上有两种人的日子过得是最舒心最令人羡慕的。其一是做官,其二便是做土匪。做官好,整天吃着大鱼大肉,即有钱花又能让人怕。做官,孙天宝没这个命,他不识字,扁担扔在地上也认出是个一字来,他只好断绝了做官的念想。能与做官相提并论的就是做土匪了。做土匪不比做官差,也能吃上大鱼大肉也能让人怕。只是做土匪要不怕死,还要有一帮肯听话的兄弟才行,这两个条件孙天宝一个也不具备。做土匪的事,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。
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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